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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下水库管理区环境恢复工程一期项目
宁波原水集团有限公司溪下水库分公司对溪下水库管理区环境恢复工程一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质和能力的单位前来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地理位置:宁波市海曙区横街镇溪下村溪下水库管理区。
二、招标范围:溪下水库管理区环境恢复工程一期施工图范围内(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三、招标控制价:6901176 元。
四、计划工期:160日历天。
五、投标资格要求
5.1投标人资格要求:
5.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5.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类施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1.3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C级及以上施工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5.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5.1.5投标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5.1.6投标人人工工资担保在系统里显示:
①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在宁波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
②已在海曙、江北、鄞州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在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
5.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5.2.1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需提供投标人在2019年8月、2019年9月、2019年10月连续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出具的养老保险清单为准);
5.2.2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
5.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5.4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招标人在预公示前,将对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的失信被执行信息进行查询,如有失信被执行信息,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5.5安全员不少于1名。
5.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起止时间: 2019年12月10日至2019年12月30日16:00(以下载时间为准)。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内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自行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0574-88271130。
七、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和评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月2日9:30(上述时间皆为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公开评标时间:2020年1月2日,上午9:30(上述时间皆为北京时间)。
八、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产权交易中心、宁波市国资委、宁波原水集团有限公司等网站上发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若因未能及时了解到上述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