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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保税区顺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防水涂料检测设备、乳化沥青检测仪器采购项目(重招) 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人气:

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8月31日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宁波市

招标编号:LQ21WZ005 (交易登记号:2021ZB0037)

一、招标条件

宁波保税区顺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防水涂料检测设备、乳化沥青检测仪器采购项目(重招),招标人采购编号LQ21WZ005,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宁波保税区顺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范围:

序号

采购内容

主要技术参数

交货期限

总预算

1

宁波保税区顺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防水涂料检测设备、乳化沥青检测仪器

详见“第五章 技术规格书”

自收到招标人的发货函后10日内将货发到需方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4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有法人资格的产品制造商或产品代理经销商;

2、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作否决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方式

1、获取时间:从2021年8月31日至2021年9月6日16时00分止。

2、招标文件售价为每份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潜在投标人,请于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9月0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30分至11时00分、13时30分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招标代理公司(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715号恒凯大厦603室。疫情防控期间,本项目支持线上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田老师 联系电话:17816506008)购买招标文件。

4、标书费用的支付可网银或银行电汇(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指定账户(开户单位名称:宁波华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及账号: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城支行40070122000123279)。为了保护投标人信息,防止串通投标,规定同一支付人只能支付一次,如多次支付,经查实只认定第一次支付有效,其后的支付购买一律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支付人自己承担。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8000元

2、形式:网银或银行电汇(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指定账户。<保证金收退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

3、开户单位名称:宁波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4、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分行

5、账号:39012001040009866

6、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9月1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交易登记号,未注明交易登记号或备注错误的,造成投标保证金到账无法确认,后果自负。投标保证金提交单位的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保证金须从其公司账户转出,不得使用虚拟账户。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1年9月2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投标文件邮寄截止时间:2021年9月21日16时00分)递交到交投阳光交易服务平台(鄞州区宋诏桥路52号凤凰新村78幢综合楼5楼开标室),迟到的投标文件、未购买招标文件者或是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收。

2、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采购活动补充事项(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可自行选择)。

2.1供应商选择邮寄快递方式(建议采用顺丰快递)寄送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包裹外包装上请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便代理机构作接收登记工作,供应商将投标文件以快递形式寄送到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新冠疫情期间投标文件邮寄接收截止时间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715号恒凯大厦603室,联系人:田老师 联系电话:17816506008),并做好投标文件的密封工作。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投标文件,请于投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时间并承担相应责任。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供应商在投标文件寄出后请及时与代理机构联系确保投标文件是否投递到位。

2.2新冠疫情期间关于澄清、询标的说明:评标过程中要求投标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澄清、询标内容由供应商在接到代理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半小时内澄清补正完毕。请投标单位期间电话保持畅通,如未及时接听电话,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权利。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1年9月22日14时30分

2、开标地点:交投阳光交易服务平台(鄞州区宋诏桥路52号凤凰新村78幢综合楼5楼开标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宁波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网(http://www.nbjttz.com)

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bidding.gov.cn

宁波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网(http://www.nbcqjy.org)

宁波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nceg.com.cn)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宁波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监管领导小组(中共宁波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保税区顺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574-88196041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世纪大道南段1111号

招标机构名称:宁波华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715号恒凯大厦603室

联系人:田恬、陈佳妮、姜洁敏、张霆

电 话:0574-88228779

传 真:0574-87057572

监督部门:宁波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监管领导小组(中共宁波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系方式:0574-893865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