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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没及上交物品(13个标的)
物品编号 | fm0187 | | | | | | | 一、交易内容 | | | | | | | | | | 名称 | 罚没及上交物品(13个标的) | | | | | | | 底价 | | 保证金 | | 物品数量 | | 购买方式 | 网络竞价 | 交换方式 | 交款付讫 | 付款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开始日期 | 2016年5月25日 | 结束日期 | 2016年6月22日 | 展示日期 | 2016年6月13日 | 竞买日期 | 2016年6月27日上午9:30 | 质量声明 | 不提供任何真品和瑕疵保证 | | | | | | | 二、物品详细 | | | | | | | | | | 物品介绍 | 标的7汽油,出于安全考虑,不安排看样;标的2废旧物品请于2016年6月12日前电话预约看样,联系电话87187158陈老师 | | | | | | | 竞买人应当具 备的基本条件 | 标的7:汽油 资质要求:1、企业法人;2、经营范围:成品油经营(不包含票据经营);3、具有成品油经营许可证;4、涉案企业不得参与本标的的报名及相关事宜。 | | | | | |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受委托对一批罚没物品进行公开挂牌互联网多次网络报价竞价交易处置。标的详细情况、及网上报名、网络竞价网址为:宁波产权交易信息网 http//www.nbcqjy.org点击“罚没上交物品”栏及“互联网竞价系统登录”查看。 一、网络报名人现场资格确认: 1、地点:宁波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办事大厅F3008号窗口。 2、时间:2016年6月23日(9:00-11:00,13:30-15:30)。 3、网络报名人资格确认所需资料: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缴纳竞价保证金的建设银行转帐凭条原件。企业单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IC卡、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缴纳保证金建行转帐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竞价保证金的缴付数额:1个标的对应缴付1份保证金。竞价保证金缴付截止时间2016年6月23日下午15:30(以到达宁波市产权交易中心账户为准)。竞价保证金的缴付方法:网络报名时竞买人(自然人)必须将竞价保证金通过建设银行储蓄卡转账方式或通过建行个人网银汇款方式汇入保证金帐户,凭建行打印的转账回单到报名地点现场确认;法人单位以委托付款方式汇入保证金账户,凭转账回单到报名地点现场确认,或执支票到本中心财务部盖章,自行缴入本中心帐户,凭银行回单到报名地点现场确认。 开户名称:宁波市产权交易中心 账号:33101983671050500089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竞价保证金咨询电话:87328017 三、如受让成功,申购(竞买)人须按成交价的百分之五向宁波市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成交服务费。 四、买受人在竞买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凭相关证件到(个人身份证原件、企业单位带公章)宁波市产权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16室)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缴纳受让款和服务费后,本中心出具《成交确认书》,受让人凭《成交确认书》办理标的物移交手续。网络竞价成交后,缴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定金,保证金不冲抵成交款、服务费。逾期不办理相关手续按违约处理。保证金的退还按原交纳保证金的账户在成交后的五个工作日后统一退还给竞买人(二手车交易保证金须在过户完毕后统一退还)。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标的物以竞买人实地看样为准,成交后,本中心和委托方不承担标的物的任何瑕疵责任和质量问题;标的物如需搬运、切割、灌装等,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解决,并承担安全责任;凡涉及标的物的所有相关税费及票据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及办理。
| | | | | | | 三、联系方式 | | | | | | | | | | 联系人 | 高老师、刘老师 | 联系电话 | 87187184、87187183 | 联系传真 | 87195400 | 联系地址 | 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16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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