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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性——中国产权交易市场的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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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一晃,中国特有的产权交易所(中心等,以下统称“产权交易所”)已诞生三十年,以此为运作平台的中国特色产权交易资本市场也逐渐形成、发展起来。

 

为什么全世界只有中国有产权交易所?

    从广义讲,产权交易资本市场是指以企业为代表的其财产所有权及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的交易市场,具有资本属性,根据资产的存在形式,可以划分为证券资本市场和非证券资本市场。前者是指证券化的产权交易场所,主要指股票市场;后者是指资产尚未实现单元化、证券化的产权交易场所。目前我们所说的产权交易资本市场,实际上是专指狭义的中国特有的以产权交易所为运作平台的产权交易资本市场。记得我刚进入产权交易所时曾被一个问题困扰:为什么全世界只有中国有产权交易所?
       
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改革开放始,中国的经济改革尤其是资本市场建设的推进,基本是沿着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走过的路进行的,譬如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等,西方社会创造的这些资本元素,中国也先后出现了,唯独产权交易所,西方没有,中国有了,这让我感到困惑。随着产权交易所的发展和产权人的不断探索,这个困惑得到了解答,但其他相关困惑又不断延伸出来,譬如:以产权交易所为运作平台的产权交易市场究竟是什么样的产权交易市场?刚开始比较清晰,主要是国资产权交易,慢慢地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交易进来了、涉讼资产交易进来了、国有金融资产包括银行部分不良资产交易进来了、国企行政租赁进来了、国企增资扩股进来了、碳排放交易进来了、农村产权交易进来了、排污权交易进来了、文化产权交易进来了等等,为什么那么多产权交易品种进来了,但偏偏体量最大的民企产权交易基本没有进入到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仔细分析一下,其实这些困惑,都与为什么只有中国才有产权交易所这个特别现象有关。

   2014年,中国产权交易资本市场出了一本有影响的专业书籍-《产权市场 中国创造》,在这本书中比较清晰地解答了为什么全世界只有中国才有产权交易所这个现象。

 

中国特色产权交易市场“特”在何处?

     简单地说,产权交易所就是我国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全民国有向部分国有转变过程中的产物,是我国特殊经济环境里的特殊交易机构。上世纪八十年代,随着国企改制的开展,改制过程中退出的国企产权怎么处理、由谁来处理等问题随之出现,政府迫切需要有相对应的机构来配合完成。19885月,武汉市率先成立了中国第一家产权交易机构-武汉市企业兼并市场事务所(这次《产权导刊》约稿谈谈中国产权交易市场三十年发展感想,我想这个三十年就是以此作为标志性事件算起的)。之后产权交易所在全国各地如雨后春笋迅速出现,这些产权交易所几乎都有共同特点:(1)单位体制是清一色的事业单位;(2)交易品种是清一色的地方国企产权;(3)交易标的全部是因为强制进场要求而进场的;(4)交易双方基本是项目进场前就已经洽谈确定好的;(5)交易方式基本以协议转让为主;(6)许多交易所都有一定的财政补贴。

  从功能上说,当初的产权交易所就是政府为配合地方国企改制、协助国有产权退出而设置的一个行政服务窗口,一个为地方国企产权退出而设定的指定通道,国企产权退出必须在这个场所完成相关材料审核和交易登记流程,否则就不能在工商等部门办理变更手续。这是一个典型的非市场化的交易登记场所。然而,正是这种行政要求和强制进场交易登记行为,为产权交易所创造了必要的生存条件。道理很浅显,任何企业得以生存的起码条件是必须有维持企业生存的收益,产权交易所的收益形式,主要是交易佣金(手续费)收益(或财政补贴),而佣金则来源于项目的成交。也就是说产权交易所生存的条件是必须有一定量的项目成交,项目和成交是两个最为关键的要素。地方国企产权退出必须强制进场、公开交易的要求以及比较优质的进场交易资源,为这类交易场所提供了有效的交易项目来源和较高的成交率。但西方国家没有这个条件,因为先天不给力,一方面国企产权交易项目进场实际上是行政行为而不是市场行为,西方没有这个资源和需求;另一方面,因公开、公正要求,这类产权交易所本身带有较强的审核、监管属性,其运作功能、交易流程、管理方式、服务手段等,对民企产权转让等没有公开性要求的项目不仅优势不大,且在许多方面还会增加其综合交易成本,很难吸引这类项目尤其是好项目进场交易。所以尽管西方国家资本市场比我国发达,但他们没有这类产权交易场所生存的土壤,而我们有。

 

中国特色产权交易资本市场的发展方向在哪里?

     为什么全世界只有中国有产权交易所这个困惑解开了,但因为没有先例,所以随着产权交易所及其相应市场的不断探索、发展,新的困惑又不断出现。最明显的是,尽管产权交易所经过多年的国企产权项目交易运作,有了一定的市场认可度,在积聚客户、创新交易手段、优化交易环境等方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随着强制进场交易的地方国企产权项目逐渐减少,这种生态模式,给产权交易所发展甚至生存带来很大困难。为此,各地产权交易所或主动或被动地从两个方面进行艰苦探索。

     一方面积极拓展进场项目资源,没有有效的交易项目,一切都是零。慢慢地,地方国企资产退出,地方行政项下的企业产权、资产退出,央企产权、资产退出,国企、行政企业资产出租,国有金融企业产权、资产退出,银行不良资产退出,上市公司自有资产处置及对外股权投资退出,而国企增资扩股,涉诉资产交易、农村产权交易、排污权交易、碳排放权交易等等陆续进入到产权交易所进行挂牌转让或由产权交易所为主组织交易。另一方面,产权交易所积极修改、完善交易规则,大力发掘、发展客户资源,努力开发、建设“互联网+产权”信息技术平台,以提升营运能力,并积极引进、培育专业人才,变原来的行政指导进场、窗口受理登记,为行政指导、引导进场,充分市场化运作模式;变材料审核把关、交易登记服务为主为材料审核只是其中一个环节,市场推荐、撮合成交才是最终的目的等。在优越的外部大环境下,各地产权交易所近十年得到快速发展,但无论怎么努力、怎么发展,有一个方面还是不能得到有效改变,那就是大量非公开转让要求的产权交易项目,尤其优质民企产权购并行为基本上都是在场外进行完成的。有一个典型案例:浙江产权交易所的股东中有7个是民企,其下的上市公司就有几十家,每年股权购并金额达几百亿,但没有一宗进浙江产权交易所完成。为什么?调研后的答案很明确:民企购并行为不需要公开化,因为债权、税收、经营关系、商业秘密等问题甚至厌恶公开化,而进产权交易所运作并不能有效降低它的综合交易成本,目前专业投行、资产管理公司等在这方面提供的专业及其配套服务能力,远强于产权交易所。显然这些业务不是产权交易所的强项,如果哪一天它这方面真的做好了,其实与产权交易所这个名字也并没有什么直接关系,因为不叫产权交易所也一样可以做。世界很大,产权交易范畴很广,理论上产权交易所什么都可以做,但实际上不可能,产权交易所及其市场之所以中国特有,之所以能够生存发展,其关键还是因为它可以做的事情,其他机构不能做,而这不能做的一大块,恰恰是中国产权交易资本市场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

     这一大块是什么?仔细分析我们不难发现,以产权交易所为运作平台的产权交易市场即使规模再大,其交易资源基本有一个共性,就是公开性。这一大块就是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求公开化、阳光化交易的那一块,譬如国企产权转让、土地转让、行政事业及企业资产转让等等,上市公司虽然不是国有控股公司,甚至没有国有成分,但中国证监会有其资产处置公允价的监管要求,所谓公允价,就是其资产处置时必须在公开场合进行;或者政府主导建立的交易市场,如地方股权交易中心、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排污权交易中心、碳排放权交易中心等。这些进场交易资源的最主要、最直接推手就是公开化要求和政府需求。可以说,中国产权交易资本市场就是因为公开化需要而建立、存在和发展的,公开化是这个市场最基本的色调。社会主义体制下以国企产权为代表的各类庞大要素资源,需要有一个专门的平台以公开的形式,进行市场化运作配置,这种公开性的要求,使得这些要素资源进场运作具有一定的强制性,而为了使公开性要求得到具体落实和监管可控应运而生的运作平台,就天然带有一定的牌照优势和垄断色彩。

     根据中国产权交易资本市场的特征、属性,今后市场运作的模式基本有两种:一是全国统一市场,即全国只有一个产权交易场所,在目前各地产权交易所挂牌、组织交易的项目,集中到一个交易所分类、分版块进行信息披露、集中交易,就像上交所、深交所那样,各地的产权交易所则变更为产权交易经纪(综合)公司,分经纪类和综合类,经纪类只为客户双方提供产权买卖经纪、咨询服务,综合类除经纪服务外,还有投行、自营、资管等其他业务;另一种就是目前北京、重庆、广东产权交易集团的模式,统一省内(或者临近多省)产权交易市场,把各类需要公开化的或者政府需要组织交易的要素资源,以政府指导或者其他手段引导进场,在必要审核的同时,完全市场化运作,发挥产权交易资本市场流转、融资功能,发现客户、发现价值,使这些要素资源得到合理、充分的优化配置,有效降低综合交易成本,让所有参与者都有利可图。这类模式的代表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平台规模比较大,有足够多的挂牌项目来源的,如北京、上海产权交易集团,采用经纪人会员模式,产权交易所主要提供交易场所和交易软件、制定交易规则、监督交易过程、组织清算交割、出具成交鉴定等;另一种是平台规模不大,进场挂牌项目资源比较有限的,如浙江产权交易所等全国其他大多数产权交易所,采用指定进场项目直接受理与部分非指定项目经纪人会员间接受理相结合,其特点除了提供上述服务功能外,还直接参与部分经纪业务,包括项目进场前的咨询策划、项目受理审核及推荐、受让意向方的报名登记、网上网下交易组织等。

     公开化交易的基本特色,决定了以产权交易所为运作平台的产权交易资本市场,无论采用何种运作模式,尽可能多地把政府及有关部门需要公开化、阳光化交易的各类相关资源引入进场,把政府及有关部门希望组织交易的各类要素资源纳入进来,用市场化手段加以充分运作、优化配置,这是中国特色产权交易资本市场的优势所在,是市场做强、做大的最有效方法,也是市场发展、建设的最主要路径。

姚上毅

作者为浙江产权交易所总经理

本文引自产权导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