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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公开处置项目竞买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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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恭喜您竞买成功了!接下来,请仔细阅读下面的注意事项,完成后续手续的办理。

  1. 成交确认手续办理时间

买受人在竞买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即10月11日起五个工作日)凭相关证件(个人身份证原件、企业单位带公章)到宁波产权交易中心办理成交确认手续。如需委托代理,请携带买受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1. 成交款项结算及付款期限

办理成交确认手续时,需交纳成交款或者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成交款的30%,剩余款项须在成交确认后一个月内结清

  1. 服务费标准及收取方式

服务费为成交价的1.5%,成交后,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服务费后充抵为成交款或履约保证金。

  1. 过户时间

转让方承诺在挂牌受让并全额交纳成交款后30个工作日内与买受人完成房产过户手续。

  1. 过户程序

竞买人在全额交纳房屋成交款后,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集中组织过户,过户顺序依照付清款项先后顺序分批次安排。

注:记得办理过户的时候也要带上买受人身份证原件哦!

宁波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公开处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