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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箱式变电站一套
废旧箱式变电站一套
标的名称 | 废旧箱式变电站一套 | ||||
项目编号 | 6-100290 | 挂牌价格(万元) | 5.800000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7-12-27 | 挂牌期满日期 | 2018-01-10 |
一、转让标的简况
标的基本情况 | 机械设备 | 名称 | 废旧箱式变电站 |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套 | |||||||
数量 | 1 | 成新率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宁波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或备案机构 | 宁波原水集团有限公司 | 备案 | |||||||
评估基准日 | 2017年11月27日 | ||||||||
账面价值 | |||||||||
资产评估值 | 5.1万元 |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1.受让方应在交易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转让价款汇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的结算账户,申购(竞价)保证金扣除产权交易服务费后的余款在签署产权转让合同后可充抵成交价款。保证金不计息。 2.出让方在受让方交纳了全部转让价款后十个工作日内,出让方与受让方完成标的资产的交割;标的资产需要暂存在出让方提供的场所的,暂存时间最多不超过10个工作日,且出让方不承担任何的保管责任; 3.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已充分了解该标的的具体情况,且已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及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交易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承担本次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转让标的是以现状交付给受让方,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资产质量等方面存在任何瑕疵为由反悔或向转让方提出质疑或要求补偿。 4.受让方负责标的资产的拆除搬运及装车运输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5.受让方在拆除搬运标的资产期间,遗留下来的物品需自行负责清理干净,不得有遗留及夹带行为,亦不得对其他非标的物进行破坏性拆解,如有破坏、遗留、夹带行为,出让方有权追究受让方的赔偿责任; 6.该标的资产为废旧物资,可能存在零部件残缺、不齐或无法重新组装等情况,以实际看样为准,出让方不承担标的资产的瑕疵担保责任,不提供标的物的技术资料和售后服务,也不保证标的资产可以重新使用及标的资产的完整性,所有情况均以现场实物勘察为准,意向受让方应认真了解标的物的状况及瑕疵; 7.若受让方末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搬运完所有标的资产剩余标的物由出让方处置; 8.出让方与受让方完成标的资产的交割后,标的资产的所有权便移交受让方,出让方不负责保管,受让方需承担标的资产的损毁、灭失或者贬值等风险。 9.不接受联合受让。 10.资产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 |
二、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 宁波原水集团有限公司 | ||||||
基本情况 | 法人 | ||||||
住所 | 宁波市江北区大庆南路185号6楼 | ||||||
法定代表 | 王文成 | ||||||
注册资本 | 贰拾亿伍仟万元整 | ||||||
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自然人 | |||||||
证件类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证件号码 | 91330200784303172P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 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 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转让底价 | 5.8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
受让方条件 | 1.在宁波大市内注册成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经营范围含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 | ||
保证金设定 | 1、交纳金额:1万元 2、交纳截止时间:2018年1月10日下午3时 | ||
公告内容 | 一、转让方式 在公告期间,若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将采用互联网多次网络报价方式进行公开竞价交易,网络竞价网址为:宁波产权交易信息网http://www.nbcqjy.org/点击“互联网竞价系统网络竞价系统二”登录。网络竞价时间为2018年1月16日10点正。若只有一个意向受让方,按不低于挂牌价受让。 二、看样展示 看样展示时间:2018年1月4日(下午2:00-4:00),看样需提前一个工作日进行看样登记。 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面了解,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三、咨询、报名时间及受理手续 保证金应由意向受让方银行账户直接转账或汇款,本次转让的全部资金价款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付、垫资。 报名时间:自2017年12月27日至2018年1月10日下午3时止。逾期报名无效。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达宁波产权交易中心账户(账户名称:宁波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33101983671050500089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东城支行)。 报名所需材料:企业法人需提供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委托办理的另需提供委托授权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意向受让人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前往宁波产权交易中心办理报名受理手续。 四、联系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办公楼三楼315室 |
联系方式 | ||||||
联系电话 | 0574-87195299 | 传真 | 0574-87195400 | |||
联系人 | 徐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