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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B73Y26别克GL8二手车1辆(不包括原车辆牌照)出让
浙B73Y26别克GL8二手车1辆(不包括原车辆牌照)出让
标的名称 | 浙B73Y26别克GL8二手车1辆(不包括原车辆牌照)出让 | ||||
项目编号 | 6-100286 | 挂牌价格(万元) | 3.103000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7-12-20 | 挂牌期满日期 | 2018-01-03 |
一、转让标的简况
标的基本情况 | 机动车 | 车牌号码 | 浙B73Y26 | 车型 | 旅行车 | ||||
购置日期 | 2007年9月18日 | 登记日期 | 2007年9月18日 | ||||||
使用年限 | 10 | 颜色 | 蓝色 | ||||||
行使公里数 | 22.8万公里 | 数量 | 1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宁波仲衡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或备案机构 | 核准 | ||||||||
评估基准日 | 2017年11月30日 | ||||||||
账面价值 | |||||||||
资产评估值 | 31030元 |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二、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 中石化国际事业宁波有限公司 | ||||||
基本情况 | 法人 | ||||||
住所 |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181号1幢(17-1) | ||||||
法定代表 | 李志斌 | ||||||
注册资本 | 伍仟万人民币 | ||||||
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自然人 | |||||||
证件类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证件号码 | 91330204557977732P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 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 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公告内容 | ||||||||||||||||||
转让底价 | 3.103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
受让方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1、交纳金额:1万元 2、交纳截止时间:2018年1月4日15时 | ||||||||||||||||||
公告内容 | 受有关部门委托,拟对(浙B73Y26别克GL8二手车1辆)(不包括原车辆牌照)举行公开挂牌互联网多次网络报价竞价交易处置。车辆的详细情况和网上报名、网络竞价网址为:宁波产权交易信息网http://www.nbcqjy.org点击“互联网竞价系统网络竞价系统一”登录。 一、网络注册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0日至2018年1月3日。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车辆禁止移动):2017年12月26日,上午9点到11点,下午2点至4点。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181号1幢(A座) 看样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13957878128 三、网络报名人现场资格确认 1、地点: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F3008窗口 2、时间:2018年1月4日 上午9点至下午3点止(工作时间内)。 3、网络报名人资格确认所需资料: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宁波户口需提供宁波居住证),缴纳竞价保证金的建设银行转账凭条原件。企业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缴纳保证金转账凭证原件。 4、咨询电话:0574-87198137 四、竞价保证金:1辆车辆对应缴纳1份保证金(不计息)每份保证金为1万元。保证金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达宁波产权交易中心账号(户名:宁波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33101983671050500089 开户行:建行宁波市分行营业部)。竞价保证金的缴纳方法:意向竞买人(自然人)必须将竞价保证金通过建设银行储蓄卡转账方式或通过建行个人网银汇款方式汇入保证金账户,凭建行打印的转账凭条回单到报名地点现场确认(企业单位以委托付款方式汇入保证金账户,凭转账回单到报名地点现场确认)。 五、网络竞价时间:2018年1月5日上午9时30分 六、买受人在竞买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凭相关证件(个人身份证原件、企业单位带公章)到宁波产权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F3008窗口)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缴纳受让款和服务费,本中心出具《成交确认书》;受让人凭《成交确认书》办理过户交接手续,具体过户事宜以委托方安排为准。过户交接联系方式:黄老师 联系电话:13989315746(须提前联系)。成交后,缴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定金,保证金不冲抵成交款,在完成过户后的5个工作日内统一退还给买受人,逾期不办理相关手续按违约处理。未成交保证金的退还按原交纳保证金的账户在成交确认后的6个工作日内统一退还给竞买人。 七、本次挂牌出让的标的物以竞买人实地看样为准,成交后,本中心和委托方不承担标的物的任何瑕疵责任和质量问题。提车时若发生车辆无法移动或其他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解决。 八、标的信息:
九、附件: 《宁波产权交易网络竞价实施办法》 《产权挂牌交易须知》 《企业单位委托书》 《宁波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竞价操作须知》 【重要提示】 意向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必须持有建设银行储蓄卡,若无此卡则无法网络报名,需重新办理。从卡内以转账的方式汇入保证金账户,现金不能支付。 一个受托人只能接受一家单位委托,但受托人同期也不能代表自己参加报名和竞价。一台电脑只能登陆一个用户名参加竞价。 若挂牌期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人,则直接以不低于挂牌价转让。 特别说明: 1、标的车辆若有违章、养路费等相关费用及滞纳金拖欠,均由买受人承担,与本中心、委托人无涉。 2、本标的若有相关证件遗失,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补办,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若有年检过期车辆,由买受人自行拖车至相关部门办理年检手续,一切费用包括原拖欠的费用及滞纳金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3、竞价成交后,若有保险到期的车辆,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办理,与本中心、委托人无涉。 4、在竞价成交车辆移交至过户转籍完成前,发生的意外事故以及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均由买受人承担。 5、竞价成交后车辆颜色需变更由买受人自理,该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办理,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6、买受人须将新的车辆行驶证、登记证书及过户发票(发票金额须为竞价成交金额,行驶证上名字与买受人必须一致),提交至委托方,方可退取保证金。 7、发票金额与成交金额不相符或行驶证上名字与买受人不一致的,我中心将不予退还保证金,保证金做违约金处理。 8、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本地的车辆上牌规定,并自行承担因环保、排放标准等问题产生的车辆不能上牌的后果,所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自理;非宁波户口竞买人因非宁波户口所造成的不能上牌后果及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负责。 |
联系方式 | ||||||
联系电话 | 0574-87198137 | 传真 | 0574-87195400 | |||
联系人 | 滕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