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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加快构建全国统一、规范和高效的产权交易市场
“统一、规范、高效的产权大市场建设任务艰巨、任重道远,需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稳步推进,久久为功。”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国资委副主任林益彬认为,产权市场作为非标资本市场,是我国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全国两会,他建议加快构建全国统一、规范、高效的产权交易市场,尤其要加大长三角产权市场一体化建设推进力度。
我国产权市场经过30多年的探索实践,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发展历程,在服务国企改革发展、促进规范资本流动、优化资源配置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对照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和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产权市场在一体化水平、规范化程度和服务能力等方面还有不小差距。”林益彬分析说,在监管主体方面,国家层面产权市场的监管主体并不明确,地方层面的产权市场监管责任也存在差异性,有的落在国资委,有的落在发展改革委,有的落在财政厅。
在市场规则体系方面,从国家层面看,我国尚无法律、行政法规对产权市场进行规范。“目前,仅有一些相关的部门规章,包括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等。但这些部门规章主要是规范国有资产股权交易行为,缺乏对市场的基本规范。”林益彬说。
从地方层面看,部分地方政府或其授权的相关部门制定了产权交易市场管理办法等,但制度层级低,在登记、交易组织、收费标准、结算服务、中介机构管理以及争端解决机制等方面都存在制度缺失或标准规范不一致。
在市场布局方面,林益彬认为,目前,我国产权市场主要按照行政区域布局,存在抑制资本跨区域流动、交易机构数量众多、服务能力不强的情况。交易机构有的是公司法人(包括国有独资、混合所有制),有的是事业单位;有的交易机构采用会员代理制,有的自营组织交易;产权市场的覆盖面在规则上尚未明确界定。
“由于上述问题的存在,我国产权市场多点散发、规模偏小,项目推介能力、价格发现能力不强,规范经营和防范风险能力弱,市场化配置资源水平亟待提升。”林益彬说。
基于上述问题,林益彬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明确监管责任主体。在国家层面,由国务院国资委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建立产权市场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研究制定全国产权市场改革发展的重大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国产权市场中长期发展规划。下设办公室作为办事机构,负责落实联席会议各项决定和日常工作。考虑到产权市场的历史沿革,以及目前产权市场主要承担服务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任务,且国务院国资委作为国有产权交易的行业主管部门,建议联席会议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国务院国资委。
第二,完善市场规则体系。在法律、法规层面建立产权市场制度体系。推进产权市场相关立法进程,启动制定产权市场监督管理条例,为全国统一产权大市场建设提供基础性规范。同时,加快制定全国统一产权市场的各项制度规则,为统一的产权市场奠定制度基础。
第三,优化市场布局结构。分步推进全国产权市场一体化进程。现阶段,建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委牵头,加大长三角产权市场一体化建设推进力度,为后续建立其他中心市场积累经验。稳妥有序推进现有产权交易机构重组整合,逐步形成以北京、上海、深圳、重庆为中心的东西南北4个区域中心市场格局。